为了加强对校园卡管理办公室的安全管理,维护学院正常的工作秩序,特制定本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:

一、 认真贯彻公安部门和学校有关保卫工作的指示和规定,抓好对全体人员经常性的防火、防盗和防事故的宣传教育,克服麻痹思想,使大家都关心安全保卫工作,保证国家财产的安全和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。

二、 认真贯彻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逐级负责,责任到人。

三、 切实做好数据安全工作:

1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,杜绝系统用户资料外泄;

2、严禁非本室人员未经允许使用综合业务系统用机;

3、严禁综合业务系统用机使用外来U盘、光盘及安装与工作无关软件;

4、严格区分综合业务系统用机与办公用机,不得擅自更改网络设置;

5、工作人员离开时,必须退出综合业务系统。

四、 切实做好防火工作:

1、办公场所必须配备消防灭火器材,定点摆放不得随意搬动,全体人员必须懂得灭火器材使用方法,及时更换过期灭火器材;

2、严禁在办公场所吸烟或保存易燃、易爆物品;

3、严格按电工操作规程安装连接电源,不得乱拉乱插电源,以免烧坏设备和引起火灾事故;

4、严禁在办公场所私自使用大容量电器设备;

5、因工作需要为设备充电时,必须有工作人员在场并与充电器保持安全距离;

6、下班时,最后离开办公场所者,有责任检查并关闭室内总电源。

五、 切实做好防盗工作:

1、财务办公场所必须安装防盗门窗;

2、非本室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工作区域,一切财务手续均在柜台外办理;

3、使用合格的保险柜;

4、现金存放过夜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(≤3万元人民币)(具体金额以财务管理有关规定为准),否则一旦发生失窃案件,必须追究赔偿责任;

5、 财务人员前往银行送、取大额现金时,必须有陪同人员一同前往;

6、办公室的钥匙不得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,严禁将外人或学生单独留在办公室内看书、学习或玩耍;

7、个人的现金、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桌抽屉、橱柜,以防被盗;私人钱、物严禁存放在公用保险箱(柜)。

8、下班时,最后离开办公场所者,有责任检查并关好门窗;

9、工作人员都必须提高警惕,防止不法分子闯入室内。

牢记火警电话119, 报警电话110,保安值班室36546674 保卫处36545772。

六、 在需要报警的第一时间坚决果断拨通报警电话。

此规定从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起执行,本室人员要严格遵守,由大家共同监督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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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-4-13